原標題:太原市出臺今年幼升小、小升初政策!
7月10日,太原市教育局召開全市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安排會,密集發布了幼兒園升小學,小學升初中政策。太原市教育局局長梁宏宇介紹,到今年秋季入學后,全市小學生在校生人數首次達到31萬,創歷史新高。今后一段時間,太原市小學學位緊張狀態將是教育行政部門面臨的最大壓力。不過,他同時表示,會想盡辦法保證義務教育階段每個孩子都有學上,教育行政部門努力目標是滿足孩子們上好學的愿望。

相比往年,今年太原市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出臺晚了一些,家長們可以說是翹首期待。從今天開始,太原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大幕正式拉開了。為了能讓家長在焦慮中做出理性選擇,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對今年太原市政策進行了梳理。
幼升小,今年全市適齡兒童升小學人數再創歷史新高,一舉突破5萬大關,達到了58773人,比去年多了3000多人,比2016年多了近5000人,而比2015年多了一萬多人。政策方面最大的變化是,民辦小學只能招收太原戶籍學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并且首次實行民辦小學網上報名。如果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30%電腦派位,70%自主招生,這與近幾年民辦初中招生辦法相似。
今年,小升初整體形勢稍好于幼升小。全市小學畢業生45581人,比2017年增加了3025人。六城區小學畢業生人數為36046人,而隨遷子女占到了總人數的三分之一。政策方面最大的變化是,公辦初中和民辦初中同時進行招生。這就意味著,今年,小升初家長要在民辦初中和公辦初中之間抉擇。一旦選擇了民辦,如果沒能被錄取,那么只能上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這就應了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長荊俊杰會上的一句話,“家長要在焦慮中理性選擇!”這樣的做法也能感覺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苦心”,公辦初中和民辦初中必須協調發展。就目前太原市的初中發展狀況來說,確實需要這樣一劑“苦藥”來協調公辦和民辦協調發展的問題。用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話說,超大軌制的民辦初中不符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規律,再加上某些民辦初中一些不規范的操作,也嚴重影響到了太原市初中正常的招生工作。無論是國家政策要求,還是教育發展的需要,太原市必須改變這一現狀。
總之,小學學位緊張,初中優質學位不能滿足家長需求,是太原市很長時間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從會上能感覺到,教育行政部門的壓力,但也能體會到其為之付出的努力。老百姓希望再多努力一點,再有一些好的舉措,讓太原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發展更好,讓家長們少一些升學“焦慮”。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這樣的目標實現,確實考驗教育行政部門的智慧。

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政策算是太原市小學生招生政策上的一個“里程碑”,首次將電腦派位引入民辦小學招生。
基本原則沒變
“相對就近、免試入學”
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校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入學。適齡兒童接受小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采取或變相采取考試、考核、測試等方式選拔新生,不得以各種競賽成績、各類考級證書、表彰獲獎項目等作為小學入學的條件或依據。
堅持學區覆蓋轄區原則。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地區公辦小學資源配置狀況和適齡兒童數量、分布及入學需求狀況,合理確定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招生計劃,科學劃分入學范圍,保證學區覆蓋轄區內所有居民區,為每一名適齡兒童提供義務教育小學學位,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堅持隨遷子女入學“兩為主”原則。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準確掌握本地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情況,努力增加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公辦小學數量,優化接收學校布局布點,統籌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入學條件
必須是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6周歲
1、凡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等,必須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任何學校不得接收2018年8月31日前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報名須提供:①《居民戶口簿》;②《房屋所有(產)權證》;③《出生醫學證明》;④《預防接種證》。適齡兒童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30日。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登記報名須提供:①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②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市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③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2018年4月30日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④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4、按照全市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要求,陽曲、婁煩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六城區居住并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區小學入學的,登記報名須提供:①《居民戶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且工作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④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⑤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扶貧手冊。陽曲、婁煩兩縣要結合實際,制定針對本縣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入學的具體條件。
調整范圍較大的學區開聽證會
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轄區內所有公辦小學(含省、市屬小學)劃分學區范圍,并予公布。
劃分原則。尊重歷史,注重銜接。按照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則劃定學區范圍。學區劃分實行動態管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區2018年適齡兒童小學入學數量、分布情況和各小學招生規模、軌制等,對學區范圍進行適當調整。
劃分辦法。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根據轄區內適齡兒童數量分布、學校布局、辦學規模、道路交通等因素,依據道路、街區、門牌號、村組等,為每所小學合理劃定學區范圍。學區劃分要相對獨立,不得出現如同一幢住宅樓劃分為兩個學區等情況。
組織聽證。對于調整范圍較大的學區,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委托相關小學組織召開小學學區劃分調整聽證會,邀請社會各界代表參加,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
進行公布。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轄區內各小學將已確定的本校學區范圍進行公布,使適齡兒童家長廣泛知曉并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學區范圍。
公辦小學入學辦法
杏花嶺區、尖草坪區探索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一)嚴格執行班額規定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全市義務教育小學起始年級全部符合標準班額要求,即不超過45人。努力消除小學起始年級大班額。
(二)“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入學
戶籍所在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與實際居住地(具有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房產證明)一致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辦法為:
1、當登記報名人數未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在學區小學入學;
2、當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落戶時間順序安排入學;
3、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未能在學區小學入學的,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入學。
直系親屬系指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三)縣域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但戶籍、住址分離(即“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相對就近入學,但不得擇校。
(四)跨縣域“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1、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校入學。
2、“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小學教育資源情況和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需求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3、跨縣域“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五)本市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入學
1、集體戶口無房戶憑市或縣(市、區)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由集體戶口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2、集體戶口有房戶憑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房產證明,由實際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3、本市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入學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小學教育資源情況和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需求情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進城務工人員居住證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兩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但不得擇校。
2、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兒童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情況,制定隨遷子女入學具體辦法,科學合理確定接收隨遷子女就讀小學校,并向社會公布。要結合實際,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2018年,杏花嶺區、尖草坪區為全市積極探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試點區,待取得經驗后,向全市推廣。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按照“統一安排、分步進行、確保入學”的原則組織實施:一是各縣(市、區)政府應加大隨遷子女入學統籌力度,根據隨遷子女數量、入學條件、居住范圍、接收隨遷子女就讀學校等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工作,不得實行由隨遷子女自主聯系學校的入學方式;二是在本地區公辦小學校學位不足的情況下,可通過加快中小學校建設、督促配建中小學校投入使用、縣(市、區)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或租賃符合辦學條件場所校舍等辦法增加學位數量;三是鼓勵縣(市、區)政府根據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布局布點和生源數量實際,實行九年一貫制辦學模式,緩解小學入學壓力。
(七)兩縣貧困家庭子女入學
陽曲、婁煩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六城區居住并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學的,參照縣域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辦法執行。陽曲、婁煩兩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結合實際,制定針對本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子女的入學具體辦法。
(八)其他情況適齡兒童入學
1、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中共山西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晉發〔2017〕14號)和《中共太原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創新驅動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并發〔2018〕2號)文件規定執行。
2、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引進的各類人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的意見》(晉辦發〔2017〕22號)文件規定執行。
3、駐并部隊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軍區政治部《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執行。
4、其他情況適齡兒童入學,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民辦小學招生辦法
隨遷子女除外
民辦小學均不得招收
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生源
(一)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2018年全市民辦小學招生和全市公辦小學入學工作實行統一信息登記、統一時間發放入學(錄取)通知書。任何民辦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組織進行報名、面談等招生工作。
(二)2018年全市民辦小學招生計劃由審批設立部門根據核定的辦學規模軌制和區域內適齡兒童小學入學需求數量,科學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各民辦小學應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組織進行招生。
(三)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原則上各民辦小學校應在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內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由雙方教育行政部門協商同意后,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小學入學統一管理,確定招生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備案。2018年,全市所有民辦小學均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生源(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四)2018年全市民辦小學招生實行適齡兒童家長自主網上報名方式。選擇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小學。任何民辦小學不得招收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入學。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無法正常入學,不能建立學籍。
(五)全市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各學校報名情況。當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時,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招生計劃人數的3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70%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各民辦小學在公證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審批設立部門的監督下自主組織進行,使用全市統一的電腦派位入學軟件。自主招生方式以面談為主,不得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以各種形式聯合組織選拔生源。嚴禁采取統一筆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
(六)民辦小學招生辦理錄取手續時,要查驗《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并將已錄取適齡兒童《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復印件和錄取花名冊報審批設立部門和市教育局。在規定招生時間截止后,民辦小學不得再進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動。
(七)自愿選擇到民辦小學就讀并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要與民辦小學簽訂相關協議。凡已被民辦小學錄取且已簽訂協議的適齡兒童,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小學學位。
2018年8月26日上午進行全市小學一年級新生均衡編班。均衡編班原則是:統一辦法,學校組織,嚴格紀律。各小學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干部、媒體記者及家長代表參加,現場監督均衡編班工作。
附: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一、2018年5月29日—6月5日:全市適齡兒童小學入學進行網上信息登記;
二、2018年7月上旬:出臺《太原市教育局關于2018年全市小學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
三、2018年7月16—19日:全市民辦小學招生統一進行網上報名;
四、2018年7月22—24日:部分網上報名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電腦隨機派位;
五、2018年7月26—28日:民辦小學組織自主招生面試、公布錄取名單;
六、2018年7月25日前: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本地區小學入學實施辦法、各小學招生計劃、學區劃分范圍等;
七、2018年8月2日—7日:各公辦小學組織小學入學報名工作(8月2日—4日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報名;8月5日—7日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
八、2018年8月10—15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小學對報名學生情況進行資格審查;
九、2018年8月22日:全市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發放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十、2018年8月26日上午:全市小學新生實行均衡編班。
太原市小學畢業生升初中
公辦和民辦初中招生同步進行
2018年,太原市出臺小升初政策中,最大變化要算是公辦和民辦初中招生同步進行。
公辦初中入學辦法
堅決杜絕初中起始年級出現大班額問題
1、嚴格執行班額規定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全市義務教育初中起始年級全部符合標準班額要求,即不超過50人。堅決杜絕初中起始年級出現大班額問題。
2、科學劃分入學范圍
按照免試和相對就近的原則,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地區生源情況、學校布局、辦學規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區域內每所公辦初中學校入學范圍,并向社會公布,確保每名小學畢業生都能升學接受初中義務教育。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學籍和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3、本行政區域入學辦法
(1)“單校劃片”入學辦法。凡辦有小學的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原則上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本校小學畢業生升入本校初中學習。實行“單校劃片”的初中學校,通過對口直升方式升學,即一所初中對口片區內所有小學,對口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對口初中學校就讀。
(2)“學區對口”入學辦法。采取集團化辦學、委托管理、強校帶弱校及實行學區制管理的區域,要合理劃分學區范圍,通過“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方式實行學區對口入學。原則上應努力將熱點初中分散至每個學區,確保各學區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基本均衡。
(3)“多校劃片”入學辦法。實行“多校劃片”的熱點初中學校,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小學畢業生家長填報升學志愿。對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按學生志愿直接全部安排升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安排學生升學。
4、跨行政區域入學辦法
(1)凡跨縣(市、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就讀初中,由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小學畢業生人數和本地區初中學校分布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小學畢業生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初中學校就讀,但不得擇校。
(2)要繼續堅持嚴禁跨縣(市、區)在公辦初中學校之間擇校的規定。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中,嚴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戶籍、學籍不在本縣(市、區)區域內的學生進行擇校。
(3)“人戶分離”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5、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升初中須提供:①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②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市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2017年6月30日前辦理);③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2018年6月30日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2017年6月30日前辦理);④非本市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還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或學校證明。
(2)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數量和本地區初中學校布局布點情況,制定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具體辦法,科學合理確定接收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就讀初中學校和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簡化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3)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但不得擇校。對于隨遷子女較多的地區,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以組織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填報志愿,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安排學生升學。
6、兩縣貧困家庭子女入學辦法
按照全市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要求,陽曲、婁煩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六城區居住并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區小學入學的,登記報名須提供:①《居民戶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7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且工作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7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扶貧手冊。符合條件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但不得擇校。
7、其他情況小學畢業生入學辦法
(1)2018年,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和太原市進山中學提前面向六城區小學畢業生招收小語種學生和航天實驗班學生。具體辦法由學校根據實際提出申請并制定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實施。
(2)凡具備寄宿制條件的公辦初中學校,可根據招生計劃、學生人數、寄宿條件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招生范圍。具體辦法由學校提出申請并制定招生方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后實施。
(3)凡住宅小區配建的公辦初中學校,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模軌制下達招生計劃,在解決符合條件的業主子女入學的基礎上,空余學位可以適當擴大范圍進行招生。具體辦法由學校根據實際提出申請并制定招生方案,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后實施。
(4)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小學畢業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根據家長意愿,結合實際,安排轉入特教學校就讀。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殘疾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全市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隨班就讀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市殘聯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太原市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隨班就讀工作實施方案》(見并教基字〔2016〕3號)文件執行。
(5)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中共山西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晉發〔2017〕14號)和《中共太原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創新驅動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并發〔2018〕2號)文件規定執行。
(6)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引進的各類人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的意見》(晉辦發〔2017〕22號)文件規定執行。
(7)駐并部隊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軍區政治部《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執行。
(8)其他情況小學畢業生升初中,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民辦初中招生辦法
原則上各民辦初中學校
應在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內招生
(一)招生計劃。2018年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核定的各民辦初中學校規模軌制和全市小學畢業生數量科學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各民辦初中學校應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組織進行招生。
(二)招生范圍。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原則上各民辦初中學校應在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內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由雙方教育行政部門協商同意后,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初中招生統一管理,確定招生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三)網上報名。2018年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仍實行小學畢業生自主網上報名方式,每名小學畢業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初中學校。任何學校不得招收未經網上報名的小學畢業生。未經網上報名審核的學生無法正常升學,不能建立學籍。
(四)對口直升。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應當在學生及監護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本校小學畢業生升入本校初中就讀。
(五)電腦派位。各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當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時,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招生計劃數的3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進行錄取,其余70%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進行錄取。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六)自主招生。各民辦初中學校自主招生可以采取電腦隨機派位、學生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進行。嚴禁自行或通過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考試,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民辦初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七)學校錄取。自愿選擇到民辦初中學校就讀并被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其監護人要與民辦初中學校簽訂相關協議。凡已被民辦初中錄取且已簽訂協議的小學畢業生,教育行政部門將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初中學位。自愿選擇到民辦初中學校就讀但未被錄取的小學畢業生,由畢業小學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小學畢業生人數和初中學校分布情況,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但不得擇校。
(八)規范行為。民辦初中學校必須對本校招生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夸大宣傳、虛假宣傳,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示“三個承諾”:即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工作,承諾不收取各種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承諾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招生宣傳材料對外發布前須報市教育局民辦與成人教育處備案。
(九)學籍管理。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結束后,市、縣(市、區)審批設立部門將按照要求進行學生學籍審核工作,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對于未認真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要求,民辦學校無正當理由通過轉學方式變相提前“掐尖”招生、民辦初中違規招收“借讀生”以及違規跨區域招生等行為,將予以通報批評、媒體曝光、不予辦理學籍、核減次年招生計劃。
附:2018年太原市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時間安排表
一、2018年7月上旬:出臺《太原市教育局關于2018年太原市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導意見》;
二、2018年7月中旬前:組織完成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和進山中學提前面向六城區小學畢業生招收小語種和航天科技班學生工作;
三、2018年7月下旬: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入學辦法、招生計劃、劃片范圍等;
四、2018年8月1--5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公辦初中報名和填報志愿工作;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進行網上統一報名;
五、2018年8月6--18日:各縣(市、區)組織完成公辦初中入學工作;民辦初中學校完成電腦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六、2018年8月19日--20日:各縣(市、區)完成民辦初中學校未錄取學生統籌安排及公辦初中入學名單審核工作;
七、2018年8月23日:全市發放初一新生入學(錄取)通知書;
八、2018年8月26日:初一新生報到,參加中小學銜接教育;
九、2018年8月28日上午:組織進行初一新生均衡編班工作。
附: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
1.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2.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3.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6.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7.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8.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9.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10.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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